自己的的腳踏車不只是通勤,也兼載貨跟載人。為方便載貨,除了安裝貨架與菜籃外,也將單邊停車架,改為傳統可以直立的停車架,方便載貨使用。
除了平日丟垃圾,採買載運外,前些日子還從新社運了好幾趟香菇太空包,走山路回豐原,一點都不輸機車。
平日跟老婆出門,若沒開車也是用這台鐵馬載她,因為家裡沒有其他二輪車輛。
兼具台灣早期文車跟武車的功能。
舊稱電動自行車現改為微型電動二輪車的二輪車,乍看之下跟小型電動機車頗為神似。
等待看病期間,看到一輛停在騎樓的二輪車輛,外型頗為流線,好奇多看兩眼。
車頭儀表板旁邊出現幾個字,仔細看,最高時速25公里,明白了,是電動自行車。再看後面車牌位置,一片上頭有字的金屬板,不是書寫熟悉的車牌,而是電動自行車合格標章。這是在法規修改前購買,寬限期過後才需掛牌。
從未出現是否購買的想法,這時看到時速二十五公里這個數字,可以肯定絕無購買念頭。除非沒有其他選項,或腿已經無力踩踏,才會作為暫時代步。
即便是路況良好的平路,甚至緩下坡路段還受限25公里,光想到就不舒服。
前幾天看到Toyota法國廠[1,2],準備以Yaris回收的鋁合金打造電動輔助版載貨腳踏車Velo Cargo,據說可以搭載至多3位孩童。這種在歐洲很流行,台灣很少見。
圖片來源[1]
雖然電動輔助自行車的最高速限也是25公里,但是它有踏板,可以自己繼續騎更高速率,下坡時騎個時速3,50公里也沒問題。
而電動自行車,只能望路興嘆,乖乖地繼續龜速。
非常喜歡Velo Cargo,但台灣不流行自行車貨車。若台灣出現,肯定會敗一台。
參考資料
- https://www.cyclingweekly.com/products/toyota-launches-its-first-electric-cargo-bike-but-its-only-available-in-france
- https://www.trademag.org.tw/page/newsid1/?id=7889297&iz=6
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